取水许可的管理
取水,是指利用取水工程或者设施直接取用地表水或者地下水资源。
不需要申领取水许可证:
(一)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使用本集体经济组织的水塘、水库中的水的;
(二)年取水1000立方米以下的零星用水的;
(三)为保障矿井等地下工程施工安 全和生产安 全须临时应急取(排)水的(矿井日常疏
干排水除外);
(四)为消除对公共安 全或者公共利益的危害临时应急取水的;
(五)为农业抗旱和维护生态与环境须临时应急取水的。
立法原则
“以人为本、节水优先,因水而定、量水而行,公开公正、高 效便民”
立法规划
实施取水许可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水资源综合规划、流域综合规划、水中长期供求规划和水生态环境保护规划,
秩序要求
先利用地表水,保护利用地下水,科学利用外调水,鼓励利用再生水,实行总量控制与定额管理相结合,首先..城乡居民生活用水,统筹兼顾生态与环境、农业、工业以及航运等用水。
02
取水许可的审批
按照“放管服”简政放权的改革精神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的要求,《办法》重新明确了省、市、县三级取水许可的审批权限,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 在跨省的河流、省际边界河流指定河段取水,取水量在...水行政主管部门授权的流域管理机构审批的限额以下的
■ 在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水利工程取水的
■ 在地下水限制开采区取用地下水的
■ 取用地热水,日取水量3000立方米以上(含3000立方米)的
■ 由省人民政府或者省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大型建设项目取水的
■ 在设区的市边界河流或者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取水的
市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 在河道取水,日取水量20000立方米以上(含20000立方米)的
■ 在设区的市城市规划区内取用地下水及在设区的市水行政主管部门管理的水利工程取水的
■ 其他直接从地下取水,日取水量10000立方米以上(含10000立方米)的
■ 取用地热水,日取水量1000立方米(含1000立方米)至3000立方米的
■ 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或者设区的市投资主管部门审批、核准的建设项目取水的
■ 在县(市、区)边界河流或者跨县(市、区)行政区域取水的
取水许可管理职权如何划分?
答
省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下达的取水总量控制指标和水资源综合规划,制定设区的市行政区域内取水总量控制指标。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分级管理权限,负责取水许可管理制度的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量控制指标。
取水许可证的申领
申请取水应当提交的材料及申请书包括的事项,按照..取水许可有关规定办理。
新建、改建、扩建的建设项目需要取水的,应当按照..和本省有关规定进行水资源论证,并提交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或者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
取水量较少且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的建设项目,申请人可以不编制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但应当填写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表。